酒駕肇事悲劇頻發! 江啟臣提案:初犯就直接「沒收車輛」

酒駕肇事不幸致人死傷的案例頻頻發生,為了徹底杜絕酒駕,國民黨立委江啟臣提出修法,即使酒駕初犯,也可以直接沒收車輛!現行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》規定,酒駕「累犯」得依據行政罰法沒收車輛,「初犯」則是「移置保管」車輛,事後可以領回。江啟臣提案修法,對於酒測超標者之車輛應直接沒入,避免危害發生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江啟臣在提案內容中說,近來民眾對於酒駕深惡痛絕,政府也透過修法提高罰則,但酒駕屢禁不止。現行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35條第9項,僅針對酒駕累犯者訂有因酒駕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沒入車輛之規定,對於初犯即致人重傷或死亡者並沒有沒入車輛之規定,酒測超標者則是僅吊扣駕照1至2年。

 

▼提案指出,僅僅吊扣駕照,不對車輛有所處置,會讓存有僥倖心態的酒駕者繼續保有車輛並上路行駛,這很難遏止酒駕。爰提案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,對於有違反本條第1項、第3項、第4項及第5項規定者,無待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事故發生,直接強制沒入車輛,以徹底防杜酒駕者再次開車上路,危害其他用路人。

 

日前資深媒體人黃暐瀚的母親凌晨遭酒駕車輛撞擊身亡,肇事者事後竟跑到超商買酒喝壓驚。江啟臣在臉書悼念黃暐瀚的母親,也很遺憾上次要對酒駕致死者增列「死刑、無期徒刑」法定刑修法沒有通過,希望這次的提案能夠通過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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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網路資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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